良好的營商環境是地方發展經濟的先決條件之一,也是地方“軟實力”的重要衡量指標。近日,拉薩市檢察院與拉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拉薩市公安局聯合出臺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綜合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,進一步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,加大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,共護法治化營商環境。
圖為《實施辦法》會簽儀式現場。
《實施辦法》明確,市場監管部門、公安機關、檢察院應當加強協作,統一法律適用,不斷完善案件移送、案情通報等工作機制。檢察院可根據公安機關的請求派員介入偵查,參與案件討論,審查相關案件材料,提出取證建議;可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提起行政公益訴訟,在行政公益訴訟等工作中發現違法犯罪線索,及時移送市場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。
《實施辦法》要求,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主動及時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,規范移送程序,加強與刑事司法機關的協作配合;在查辦案件過程中,對有證據表明當事人可能存在逃匿或者銷毀證據情形的,可以商請公安機關予以協助。公安機關要結合自身職能,主動摸排涉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犯罪線索,強化情報收集、深挖線索,依法從嚴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。對采用暴力、威脅等方式阻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,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從快查處。
《實施辦法》提出,三部門要加強執法與司法信息互聯互通,大力推進信息共享平臺建設,打破“數據孤島”,逐步實現涉嫌犯罪案件的網上移送、網上受理和網上監督。
三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嚴格落實好《實施辦法》,不斷提高市場監管履職能力和水平,形成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合力,努力營造群眾放心的市場消費環境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